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受到行政管理理论、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英语、行政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通晓中外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与实务,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业务知识面宽,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学方法;3.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5.了解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主干学科
政治学、公共行政学、管理学
三、主干课程
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国家公务员制度、市政学、组织行为学、公共政策学、行政法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领导科学、秘书学、中外政治制度、中外政治思想等。
四、主要实践环节
包括课程论文、学年论文、社会调查、行政管理模拟实验、学年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等。
五、学制
四年
六、课程设置、学分分配和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员工应修满下表规定的各类课程的基本学分,方可准予毕业。
课程设置、学分分配和毕业学分表
课程类别 | 学时 | 学分 | 百分比(%) | 备注 |
公共课(必修) | 432 | 27 | 1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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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必修) | 1064 | 66.5 | 4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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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必修) | 304 | 19 | 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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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任选) | 48 | 3(4) | 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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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基础选修课(学科内员工限选) | 160 | 10 | 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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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专业内限选) | 192 | 12 | 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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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2200 | 137.5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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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课程(含政治理论) |
| 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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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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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教育课程 |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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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17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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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学位
八、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进程计划
表一至表五